普通人。

俗套

这件事情是很俗套的。

有时候,一想到他们两个现在在一起,我的心就会翻起那份往日的钝痛。

甚至我自己都不知道那一小段岁月是否算是快乐。


他是我一看见,就会觉得心疼的人。

我以为我不会有这种感触。这太俗气,看见一个人就像看见一汪走路的泉水?这太荒谬。

但此刻我的确想起很多年前的那道闪电,我在山坡上看见那个男孩向我们打招呼的一瞬间,我感觉到我的瞳孔肌肉猛然收缩。根据我对于生理反应的了解,那时我就知道这是无法反驳的喜爱。

而对这个人,我的情感更复杂。因为我知道我永远配不上他,我只能是朋友。我曾经发誓不把那个故事写完就不见他,然而最后故事只写到三分之一,就见了他。仿佛算不上是破坏了约定,因为故事本身只是故事而已。它的时钟可以无期限暂停。而我们的却不会。

我一见到他,心里就流泪。但是那段短短岁月是我人生中笑得最开心的日子。

我的疲惫和失落都能被寂静的时刻抚平。高楼反射着阳光,一切都不完美。不适应。不熟悉。一身都是凄然,但是我很快乐。快乐的核心是无解的悲哀。很抱歉,一切都只能被埋藏在俗套的寒暄与无意义的照顾之下。但是能看见你,就很好了。

我没有觉得你和我想的不太一样。因为我并没有多想。

我对于可爱这个词用得太滥,我会说一个长满眼球和复数残肢的巨兽可爱,会说黏菌可爱,会说春日的水杉可爱,会说白顶溪鸲可爱,会说高天上的风筝可爱,会说摇尾巴的小狗和轻咬你手指的奶猫可爱。但我最后只能说你很可爱。

因为你对我来说已经意味着太多了。

我没办法回报你们什么,因为你们需要的东西我都没有。在这个以物易物的世界里,我非常贫穷,只能在角落里唱着无人倾听的歌。

你喜爱的东西我可能永远不会懂,困扰你的问题我也无法解答,你受过的伤我也难以帮你抚平。因而我知道,我永远无法得到你的爱。

有一些人的爱是很苛刻而又很慷慨的,他们会有很多的朋友,但很难有一个爱人。他们很好相处,但难以走近。就像是野生动物,抽动着湿漉漉的鼻子,警惕地嗅着每个路过生命体的气味。判断他们是否同族。

而今我已经不再因此而疼痛,只是留下了长久的惆怅。我永远记得那节课我一点都没听,一直由你带着我在你的世界中作客。

我永远记得的事情太多太多了。

你是我非常重要的人,我挤掉了很多很多关于知识的记忆,只是为了记得你。记得你那天的神色,你的衣物,你在的环境,你说话的声音,你裸露的皮肤。记得这一切。我真希望你说的话我都能记得,但是我的记性太差了,总是忘记很多东西。

我妈妈曾经和我说,她要是得了老年痴呆,一定会记得我。

我不知道我得了老年痴呆的那一天,会记得谁。


评论
热度(2)

© 白雅 | Powered by LOFTER